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关于印发《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星评委字〔2023〕1号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全市各星级饭店:
现将《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代章)
2023年4月10日
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太原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市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努力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全面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
二、总体目标
加快促进旅游饭店行业恢复发展和转型升级,发挥好旅游星级饭店在酒店业的标准化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丰富产品供给,持续打造我市旅游饭店行业靓丽名片,推动我市星级旅游饭店规模和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重点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持续提升质量规模
各县(市、区)文旅局要主动摸排本辖区内的饭店行业主体,主动靠前服务,强化我市招商引资支持文旅产业发展措施政策宣传,持续引导饭店主动开展自评,对照标准完善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积极进行“创星升星”。(持续推进)
(二)认真组织评定性复核
认真贯彻实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根据文旅部和省文旅厅工作安排,适时开展2023年满三年期三星级及以下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并将年度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情况上报省星评委。(年底前完成)
(三)全面开展年度复核
全市各三星级饭店对照星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报告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各饭店自查结果进行抽查。(5月31日前完成)
(四)强化行业专题培训
对全市星级饭店管理人员、部分从业人员和星评员、内审员,开展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以安全法规、消防知识及演练,行业经营规范、职业素养及服务意识、应急处置等为重点内容,树牢安全生产底线,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全市旅游饭店行业安全和高质量发展。(10月31日前完成)
四、评定依据及重点
(一)评定依据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
《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006-2006)
(二)评定重点
1.标准要求的必备项目是否全部达标,坚持“必备项目,一项否决”,确保必备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饭店在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的调整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是否到位。
3.饭店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是否完备且执行有力,培训师资、时间、资金、场所等是否有保障,员工是否能主动为顾客提供专业化、规范化、个性化的服务。
4.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是否重视高效节能设施设备、新能源、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全体员工和宾客是否积极参与。
5.饭店近3年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切实有效,是否有违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原则的顾客投诉或相关反应。
6.饭店对外包经营部门是否进行了有效监管,其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其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应的饭店星级标准。
(三)评定程序
1.申请。申请评定星级的饭店应在对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按属地原则向县级文化和旅游局递交星级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饭店星级申请报告、自查打分表、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饭店装修设计说明等。
2.推荐。县级文化和旅游局收到饭店申请材料后,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的要求对申报饭店进行星评工作指导。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饭店,向市星评委递交推荐报告。
3.审查与宾客满意度调查。市星评委收到县级文化和旅游局推荐报告和饭店星级申请材料后,在一个月内完成审定申请资格、核实申请报告等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宾客满意度调查,并形成报告,作为星评工作的参考意见。
4.市级星评员检查。市星评委委派二到三名市级星评员,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对申请三星级的饭店进行评定检查。检查未予通过的饭店,应根据星评委反馈的有关意见进行整改。市星评委待接到饭店整改完成并申请重新检查的报告后,于一个月内再次安排评定检查。
5.审核。市星评委于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结果对申请三星级的饭店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及材料有:检查报告(须有星评员签名)、星级评定检查反馈会原始记录材料(须有星评员及饭店负责人签名)、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打分情况(打分总表须有星评员签名)等。
6.批复。对于经审核认定达到标准的饭店,市级星评委做出批准其为三星级旅游饭店的批复,并向上级星评委报告,申请领取三星级证书和标志牌。对于经审核认定达不到标准的饭店,应做出不批准其为三星级饭店的批复。批复结果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星级饭店和四星级饭店参照以上程序,经逐级推荐,分别由国家星评委和省级星评委组织评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市、区)文旅局要提升服务意识,将星级饭店评定工作作为完善文旅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面,指定专人负责,强化政策宣传引导,积极推进本辖区内饭店“创星升星”。各星级饭店要按照方案要求,强化部署、专人负责,精心准备、强化培训,坚持自查整改,切实发挥好旅游星级饭店在饭店行业的标准化引领示范作用。
(二)严格质量标准
要坚持严格要求,做到不同区域、相同标准,保持星级饭店整体质量。强化动态管理,加大退出力度,对于达不到标准的饭店及时取消星级,维护星级饭店整体形象。
(三)创新服务理念
鼓励和引导饭店创新升级,引导饭店重视软件建设,营造让宾客放心、安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全面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进饭店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四)严肃工作纪律
评定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星评员工作“十不准”有关规定,坚持服务至上,树立专家、星评员良好的形象,确保星级评定复核工作圆满顺利。
抄送:山西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