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4 来源: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1629

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关于印发《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星评委字〔20231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全市各星级饭店:

现将《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代章)    

2023年4月10日             


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太原市“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市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努力建设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全面再现“锦绣太原城”盛景。

二、总体目标

加快促进旅游饭店行业恢复发展和转型升级,发挥好旅游星级饭店在酒店业的标准化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丰富产品供给,持续打造我市旅游饭店行业靓丽名片,推动我市星级旅游饭店规模和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重点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持续提升质量规模

各县(市、区)文旅局要主动摸排本辖区内的饭店行业主体,主动靠前服务,强化我市招商引资支持文旅产业发展措施政策宣传,持续引导饭店主动开展自评,对照标准完善设施建设和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积极进行“创星升星”。(持续推进)

(二)认真组织评定性复核

认真贯彻实施《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根据文旅部和省文旅厅工作安排,适时开展2023年满三年期三星级及以下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并将年度星级饭店评定性复核工作情况上报省星评委。(年底前完成)

(三)全面开展年度复核

全市各三星级饭店对照星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报告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各饭店自查结果进行抽查。(5月31日前完成

(四)强化行业专题培训

对全市星级饭店管理人员、部分从业人员和星评员、内审员,开展提升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以安全法规、消防知识及演练,行业经营规范、职业素养及服务意识、应急处置等为重点内容,树牢安全生产底线,提升行业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全市旅游饭店行业安全和高质量发展。(10月31日前完成

四、评定依据及重点

(一)评定依据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

《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006-2006)

(二)评定重点

1.标准要求的必备项目是否全部达标,坚持“必备项目,一项否决”,确保必备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2.饭店在内部结构、设施设备和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的调整是否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设备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是否到位。

3.饭店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是否完备且执行有力,培训师资、时间、资金、场所等是否有保障,员工是否能主动为顾客提供专业化、规范化、个性化的服务。

4.饭店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是否重视高效节能设施设备、新能源、新技术的引进与应用,全体员工和宾客是否积极参与。

5.饭店近3年是否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是否完备并切实有效,是否有违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原则的顾客投诉或相关反应。

6.饭店对外包经营部门是否进行了有效监管,其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其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等是否符合相应的饭店星级标准。

(三)评定程序

1.申请。申请评定星级的饭店应在对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按属地原则向县级文化和旅游局递交星级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饭店星级申请报告、自查打分表、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饭店装修设计说明等。

2.推荐。县级文化和旅游局收到饭店申请材料后,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的要求对申报饭店进行星评工作指导。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饭店,向市星评委递交推荐报告。

3.审查与宾客满意度调查。市星评委收到县级文化和旅游局推荐报告和饭店星级申请材料后,在一个月内完成审定申请资格、核实申请报告等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宾客满意度调查,并形成报告,作为星评工作的参考意见。

4.市级星评员检查。市星评委委派二到三名市级星评员,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对申请三星级的饭店进行评定检查。检查未予通过的饭店,应根据星评委反馈的有关意见进行整改。市星评委待接到饭店整改完成并申请重新检查的报告后,于一个月内再次安排评定检查。

5.审核。市星评委于检查结束后根据检查结果对申请三星级的饭店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及材料有:检查报告(须有星评员签名)、星级评定检查反馈会原始记录材料(须有星评员及饭店负责人签名)、依据《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打分情况(打分总表须有星评员签名)等。

6.批复。对于经审核认定达到标准的饭店,市级星评委做出批准其为三星级旅游饭店的批复,并向上级星评委报告,申请领取三星级证书和标志牌。对于经审核认定达不到标准的饭店,应做出不批准其为三星级饭店的批复。批复结果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星级饭店和四星级饭店参照以上程序,经逐级推荐,分别由国家星评委和省级星评委组织评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县(市、区)文旅局要提升服务意识,将星级饭店评定工作作为完善文旅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面,指定专人负责,强化政策宣传引导,积极推进本辖区内饭店“创星升星”。各星级饭店要按照方案要求,强化部署、专人负责,精心准备、强化培训,坚持自查整改,切实发挥好旅游星级饭店在饭店行业的标准化引领示范作用

(二)严格质量标准

要坚持严格要求,做到不同区域、相同标准,保持星级饭店整体质量。强化动态管理,加大退出力度,对于达不到标准的饭店及时取消星级,维护星级饭店整体形象

(三)创新服务理念

鼓励和引导饭店创新升级,引导饭店重视软件建设,营造让宾客放心、安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全面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推进饭店业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四)严肃工作纪律

评定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星评员工作“十不准”有关规定坚持服务至上,树立专家、星评员良好的形象,确保星级评定复核工作圆满顺利。


抄送:山西省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太原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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