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五一”假日旅游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五一”假日旅游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8 来源: 浏览量:1521

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4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我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近期各类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4月24日,省委书记骆惠宁批示要求,“五一”期间要全面加强安全值守工作,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外出旅游人数较多,根据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旅发委要绷紧安全风险这根弦,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骆惠宁书记有关要求,现将做好“五一”假日旅游期间应急值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假期旅游安全工作

要全面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督促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细化旅游安全管控措施,严格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把预防旅游包车安全、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防恐防暴等事故作为防范重点,督促旅游景区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旅游安全信息预警工作

要针对节日期间游客大量增加、旅游景点人员增多等特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准确掌握道路交通、汛情、恶劣天气等各类安全信息,及时通过微信、广播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宣传、预警。

三、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节日带班的负责同志和值班人员要24小时坚守值班岗位,杜绝擅离职守,确保遇有情况能够快速响应、妥善应对、果断处置。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情况和重要预警舆情要及时上报。

四、按时完成假日旅游信息报送

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清明节等假日旅游相关工作的通知》(晋旅发办字〔2018〕52号)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五一”假日旅游信息。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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