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实施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我省导游队伍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高质量发展,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导游服务质量奖励办法>的通知》(晋旅发〔2022〕10号)的基础上起草修订了《导游服务质量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送至邮箱:525212280@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
附件: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