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取消安全1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资格的公告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取消安全1人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11 来源: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浏览量:993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根据《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决定取消安全1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资格。

特此公告。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

20251111


多媒体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