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认定办法》,经自愿申报、市级推荐、资料审查、实地考察、综合评定等程序,拟认定卫兴安大师工作室等19个大师工作室为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工作室。
在公示时间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任何单位、个人均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省文旅厅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13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3809616
联系邮箱:sxwhhlycyfzc@163.com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