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文旅局发布出游避坑温馨提示

太原市文旅局发布出游避坑温馨提示

发布日期:2026-04-23 来源:市场科 浏览量:536

汾水悠悠穿城过,双塔巍巍映朝晖。欢迎您来到锦绣太原,开启一段难忘的古韵之旅。为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太原市文化和旅游局现就出游常见风险点发布如下温馨提示请广大游客在行前、行中、行后三个阶段做好风险防范,合理规划出游、理性文明消费、依法合理维权。

一、行前准备:严查资质签合同,算清成本避低价

1.核实经营资质,选择正规旅行社

报团出行一定要选择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注意查看《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缴费至旅行社账户,切勿转至朋友或熟人,并亲自前往旅行社签订规范旅游合同、索取正式发票请不要轻易选择朋友或熟人代签代办,以保障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并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

2.签订规范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报名成功后,须与旅行社签订正式旅游电子合同或纸质旅游合同。签订前应仔细核对行程单中的游览项目、食宿标准、交通方式、自费项目与“购物店”的名称及停留时间。合同条款模糊、关键信息缺失的,应要求旅行社补充明确后再行签署。未签订合同或仅凭收据、微信记录出行的,后续发生纠纷时维权难度较大,请广大游客切勿图省事而忽视此环节。如发生矛盾纠纷,应勇于承担自身责任。

3.算清成本账,远离不合理低价

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警惕以“赠送”“低价”“特价”等为诱惑的虚假宣传,避免消费陷阱和上当受骗,自觉抵制无资质旅行社、导游私自招揽组织的非法旅游活动。参团前,请对行程所含交通、住宿、用餐、门票等基本构成成本作出合理预估。若报价明显低于往返大交通费用,甚至不足以覆盖基本构成成本,务必高度警惕。凡以“政府补贴”“企业赞助”“尾单特惠”“0元游”“免费体验”等名义进行宣传的产品,多为“购物团”诱饵以免费旅游为名诱导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充值投资并承诺高额回报的,背后暗藏非法集资与财产损失风险。

二、行中注意:理性消费,文明出游

1.识别“宰客”套路

不盲目购买景区高价套票、通票及大额物品、奢侈品,在自由活动时,选择正规商店消费,警惕虚假促销与冲动消费。进入行程约定购物店时,面对店员谎称与游客“同乡”套近乎、编造“富二代体验生活”“给长辈送寿礼”等剧本,应提高警惕,保持清醒,避免盲目高价购入玉器、丝绸、药材等质次价高的商品。购买商品时应索要正规发票或加盖公章的收据,并核对商品名称、数量、金额是否与实际一致。

2.践行文明出游

一是树立文明旅游意识,节俭绿色环保出游。出游期间自觉遵守文明旅游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二是爱护生态环境、公共设施、文物古迹,进入博物馆图书馆等场所禁止大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三是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拒食野味,避免餐饮浪费,倡导使用公勺公筷,遵守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展示中国旅游的良好文明形象。

三、依法合理(行后维权:把握时效不拖延留好证据找渠道

1.把握维权时效

旅游行程结束后,90天内均可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根据《旅游法》,旅行社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游客有权在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2.选择正规维权渠道

发生旅游服务纠纷后,可先行与旅行社协商解决,出示证据、明确诉求,协商过程建议留存书面或相关记录。在太原市辖区内发生旅游纠纷,可拨打12345热线或0351-4222000进行投诉举报。投诉时要提供详细证据材料,包括合同编号、导游信息、事发时间和地点、损失金额、付款凭证、沟通记录、购物发票及现场照片等。由属地相关部门或中立机构依据事实和法律,协助双方进行调解。

愿您在锦绣太原的旅程中,所见皆风景,所遇皆温情。太原市文旅局将始终以守护者的姿态,为您的旅途保驾护航。期待您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把锦绣太原的美好记忆带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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