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普法维权指南

山西省“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普法维权指南

发布日期:2026-04-24 来源:厅市场管理处 浏览量:717

亲爱的游客朋友:

春风送暖,万物生发,正是出游好时节。山西,这片承载着五千年华夏文明的土地,正张开怀抱,期待您的到来。

为让每一位来山西的游客都能“游得开心、玩得放心”,我们做您旅“有温度、有力度、有速度”的守护


第一部分:行前“三查”——把烦恼挡在出门前


温馨小语:出发前多花十分钟,旅途中少受十成罪。我们帮您把功课做在前面。

一查:产品价格是否合理

您的疑惑:这个团费怎么比我自己买车票还便宜?是不是捡到宝了?

我们的提醒:亲爱的朋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团费低得离谱,连交通、住宿成本都覆盖不了,那多半是“购物团”的诱饵。那些打着“政府补贴”“企业赞助”“0元游”旗号的宣传,听起来很美,走进去很累——您的钱包会被“割韭菜”。

请您这样做:算一算成本账。如果团费远低于正常水平,请果断说“不”。别让“贪便宜”的小心思,毁了您的大好心情。

二查:旅行社是否正规

您的疑惑:朋友圈里有人发旅游广告,抖音上主播说得天花乱坠,能信吗?

我们的提醒:亲爱的朋友,选旅行社就像选朋友——靠谱最重要。那些没有营业执照的“黑社”、没有导游证的“黑导”,一旦出事,往往人间蒸发,您连投诉的门都找不到。

请您这样做:报名前,请您花一分钟查一查旅行社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付款时,请务必转到旅行社对公账户,并索要发票。千万别向个人微信、支付宝转账!

三查:合同是否规范

您的疑惑:导游口头答应得好好的“纯玩无购物”,可到了地方怎么全变了?

我们的提醒:亲爱的朋友,白纸黑字才是硬道理。那些口头承诺,就像天上的云,风一吹就散了。合同是您维权的“护身符”,一定要签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请您这样做:签订2026年版标准旅游合同时,请您逐字逐句看清楚:每天去哪些景点?玩多久?住什么酒店?名字写出来!有没有购物店?叫什么名字?待多长时间?(合同没写的购物店,导游带您去就是违约!)自费项目有哪些?多少钱?是不是自愿?临时退团怎么扣费?

记住:任何口头承诺,都要请对方写进合同补充条款。不要怕麻烦,麻烦一时,安心一路。


第二部分:途中“四防”——识破套路,保护自己


温馨小语:旅途中如果遇到“不对劲”,别慌、别怕、别硬刚。我们教您几招,轻轻松松化解风险。

一防:强制或诱导购物——别让“购物”绑架了您的假期

您可能会遇到:

导游脸色一变:“不买就不安排住宿”“不买就不走”

被带到一个莫名其妙的场所,有人热情地让您“请”东西,价格高得离谱

景区购物店里,有人演“富二代亏本甩卖”“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苦情戏

我们的贴心建议:

您有权说“不”:《旅游法》第35条就是您的底气。您可以直接告诉导游:“我不参加购物,请按合同继续行程。”

别冲动、别争吵:不签字、不付款、不落单。联合团里其他游客,一起拒绝。

悄悄留证据:打开手机录音、录像,拍下导游的工牌、车牌号、购物店环境。这些是您维权的最强武器。

二防:无证导游、讲解缩水——别让“假导游”毁了您的文化之旅

您可能会遇到:

导游拿不出证件,或者证件是假的

讲解时支支吾吾、错误百出,甚至“现场背稿”

全程不讲解,只顾着推销商品

我们的贴心建议:

查一查:请导游出示电子导游证,您可以用手机扫一扫验真伪。

记一记:记下导游姓名、导游证号、旅行社名称。

投诉他:现场拨打12345,我们会立即处理。

三防:擅自变更行程、甩团——别让“缩水”的行程辜负您的期待

您可能会遇到:

说好的五个景点,只去了两个

导游突然说“时间不够”,把一个小时的游览压缩成二十分钟

因为没购物,导游把您扔在服务区,自己走了

我们的贴心建议:

当场声明:“请按合同执行,否则我立即投诉。”

联系旅行社:马上给报名时的旅行社打电话,要求他们纠正。

紧急求助:如果被甩团或限制自由,第一时间拨打110,同时打12345。

四防:景区“祈福”陷阱——别让善意被利用

您可能会遇到:

有人热情地递给您一支“免费香”,然后带您去见“大师”

“大师”看了您的手相,说您有“灾”,需要请一尊“宝贝”才能消灾

标价几百元的平安扣,被说成“有灵气”“会升值”

我们的贴心建议:

涉及钱的事,多问一句:“这是自愿的吗?有发票吗?”

别信“消灾”“升值”:真正的祝福是无价的,用钱买来的“平安”往往是骗局。

果断离开:不要不好意思,您的善良不该被利用。


第三部分:维权“三步走”——别怕,我们为您撑腰


温馨小语:万一不小心踩了坑,千万别当“软柿子”。法律是您最坚实的后盾,我们是您最贴心的帮手。

第一步:把握时机,别错过维权“黄金期”

投诉有效期:行程结束后 90天内,您都可以投诉。但越早越好,证据越新鲜。

强制购物退货权:行程结束后 30天内,您有权要求旅行社退货,并先行垫付货款——您不用自己跟商家扯皮!

我们的承诺:全省实行 “2+48小时”快速处置机制——您投诉后,2小时内有人响应,48小时内给您初步处理意见。绝不拖延!

第二步:备好材料,让证据“开口说话”

请把以下材料收好,就像收好您的身份证一样重要:

合同、行程单、付款发票、转账记录(备注最好写“XX团费”)

导游的姓名、导游证号(拍张照)、车牌号

录音、录像、照片(导游的违规言语、购物店的环境、商品价签)

购物小票、POS签购单

微信聊天记录截图

一份简单的书面说明:什么时候、在哪里、发生了什么事、损失了多少钱、您希望怎么解决

材料越全,维权越快!

第三步:找对渠道,我们随时在您身边

亲爱的朋友,遇到不同的情况,请您选择最合适的求助方式。
无论您在山西哪个城市,都可以首先拨打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请加当地区号)。这是我们为您设立的主渠道。同时,我们也为您整理了省级和全省11个市的旅游投诉直拨电话,方便您快速联系到我们:

省级投诉渠道:

省级投诉举报电话:0351-2859999

各市投诉电话一览:

太原市:0351-4222000(市文旅局投诉电话)

大同市:0352-7789343

朔州市:0349-2022693(市文旅局)

忻州市:0350-3074715(投诉举报电话)

阳泉市:0353-2020036(专项行动举报电话)

晋中市:0354-2639011(投诉举报电话)

吕梁市:0358-8228506(举报电话)

长治市:0355-2035096

晋城市:0356-2033849(投诉中心电话);0356-2057555(市文旅局值班电话)

临汾市:0357-8605310(投诉电话,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咨询电话);0357-2221152(市文旅局值班电话)

运城市:0359-2612030(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投诉举报中心)


第四部分:您还可以做这些“暖心小事”,帮助更多人


亲爱的朋友,您的每一次参与,都在让山西旅游变得更好。

一、查一查“红黑榜”,选团不踩雷

我们定期发布旅行社、导游“红黑榜”。出行前,“红榜”企业,避开“黑榜”雷区。

二、扫一扫导游证,给个“真实评价”

行程结束后,请您扫描导游证上的二维码,给导游的服务打个分、写句评语。您的评价,将直接影响导游的执业资格和评优评先。

三、关注当地避坑指南,出行更安心

全省各市已结合本地实际,推出了各具特色的出游避坑指南。您可以在到达目的地后,关注当地文旅部门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专属的本地提示。

第五部分:法律是您最暖心的“靠山”

我们为您整理了最实用的法律条款,请收好:

《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旅游法》第70条: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刑法》第226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请记住:法律从不冷漠,它始终站在正义的一边。

写在最后

亲爱的朋友:

山西,是一片有温度的土地。这里有巍峨的太行、奔腾的黄河、厚重的古城、淳朴的人民。我们诚挚地欢迎您来山西,感受五千年文明的魅力。

同时,我们也深知,旅游市场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正在努力——从“清源”到“清爽”,从“暖心”到“暖阳”,我们一刻不敢懈怠。

您的每一次投诉,都是我们前进的动力;您的每一次满意,都是我们最大的欣慰。

愿您的山西之旅,阳光明媚、花香满径、笑语盈盈。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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