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等假日旅游相关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等假日旅游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30 来源: 浏览量:863

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春季来临,全省气温回升,各地即将迎来出游高峰。为做好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假日旅游工作,打造全省“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的优质假日旅游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密组织,严格值守,保障假日旅游工作运转

各市旅发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假日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应急值守规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对于发生的涉旅突发事件,要科学应对,及时处置,并按要求和程序及时上报,凡因值班脱离岗位影响联络畅通,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确保假日旅游安全顺畅

各市旅发委牢牢把握“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切实抓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切实推动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执行旅游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度,责任人员名单在旅游管理部门备案。假日前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要覆盖旅游全行业,要明确重点、细化方案、不留死角,检查后要抓好落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督促旅行社加强对旅游产品线路的安全评估,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旅游车辆,合理安排团队行程,做好旅游安全提醒提示工作。督促各旅游景点做好承载量的科学测算工作,提前引导客流高峰,严防游客聚集场所出现拥挤、踩踏事故。督促各旅游企业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各类涉旅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倡导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三、加强监管,联合执法,确保假日旅游市场有序平稳

各市要充分利用推动“1+3+N”全域旅游体制建设契机,打造假日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做好假日旅游市场的齐抓共管。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检查旅游企业依法、守法从事旅游经营情况。督促各地加强假日期间市场监管力度,重点清理假日期间“强迫消费、虚假广告、导游司机宰客”等不诚信经营行为。督促各地第一时间做好游客咨询投诉受理、处理,依法维护广大游客和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严密防范因投诉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鼓励广大游客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利用“12301”旅游投诉举报平台,鼓励广大游客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做好投诉问题的处理处置。

四、丰富产品,完善服务,满足群众出游选择

各市要按照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域旅游发展理念要求,不断丰富假日旅游产品供给,完善假日旅游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创新发展“旅游+”,促进工业、农业、文化、体育等相关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积极开发和建设特色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挖掘有潜质的乡村、山地、健康、生态、民俗等旅游资源,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市场影响力的特色旅游线路。做好自驾游、休闲游等个性化旅游服务的引导,推动房车、民宿等高端旅游消费,组织内含丰富、形式多样的旅游活动。加大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推动厕所革命、慢行系统、观光巴士等旅游公共服务重点工程,为广大游客提供体系完整、门类齐全、规范标准、优质高效、便利惠民、安全舒适的假日旅游公共服务保障。

五、加强服务,注重引导,及时发布假日旅游信息提示

各市要树立服务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及时发布各类假日旅游提示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资源,发布假日旅游交通、天气、安全提示和假日旅游市场信息。关注自然灾害、海外安全形势、传染病疫情等对旅游活动的影响,加强监测预报,做好防范和疏导。在重点旅游城市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公共广场,商贸核心区,旅游景点等开展文明旅游公益宣传。及时统计各地假日期间旅游市场数据和运行情况,发布假日旅游市场信息,引导广大游客合理、错峰出行。如发生涉旅突发事件后,要及时公布组团社信息、人员信息,公布旅游部门相关处置和救助信息,发布当地气象、治安等旅游安全风险提示以及旅游咨询、救助等服务热线信息。

六、突出主题,积极报道,做好假日旅游新闻宣传

各市要做好假日旅游新闻宣传,确保假日旅游的正面影响。建立假日旅游新闻宣传平台,通过权威媒体渠道,及时发布旅游市场供需及市场特点等假日旅游动态新闻。集中报道各级旅游部门和企业确保旅游安全、加大执法力度、丰富旅游产品供给、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服务游客的正面新闻。鼓励媒体深入基层,挖掘正面积极的旅游新闻,重点挖掘文明服务、文明旅游、诚信经营、安全旅游等先进事迹,引导建立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

七、分析数据,总结情况,及时报送假日旅游市场信息

各市要掌握旅游市场情况,并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向省旅发委报送。包括重点旅游景区(景点)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涉旅突发事件处置、游客投诉处理等情况。节日期间,省旅发委将组织值班抽查,并调取当日信息。

(一)假日期间,请各市旅发委每日14:00前汇总当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假日旅游活动、特点、反响等内容)报送省旅发委值班室;

(二)各市旅发委于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假日最后一天13:00前向省旅发委报送假日旅游市场运行情况总结。内容为本地假日旅游工作组织情况以及假日旅游市场特点,包括:重点景区(景点)游客接待量和旅游收入、旅游安全、市场秩序、游客投诉处理、相关数据与上年同比情况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联系人:张晓、黄军卫

联系电话:13503507101、13327518781

值班电话:0351—7325000  传真:0351—7325198

邮箱:sxsjrly@163.com

附件:1.重点旅游景区接待情况汇总表.docx

      2.每日假日旅游市场信息模板.docx

      3.假日旅游市场情况小(总)结模板.docx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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