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和“5.19”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五一”和“5.19”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17 来源: 浏览量:667

各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假日旅游相关工作的通知》(办旅函〔2018〕10号)要求,为切实满足群众假日出游需求,实现“安全、有序、优质、高效、文明”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现将有关旅游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市旅游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充分认清做好节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把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假日旅游工作导则》和《2018年旅游安全工作要点》的要求,对“五一”节和“5.19”中国旅游日期间旅游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组织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应急预案,指导下级旅游管理部门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将上级通知要求不折不扣的传达到旅游企业,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止涉旅安全事故发生。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游客大量增加、旅游景点人员增多等特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准确掌握道路交通、汛情、恶劣天气等各类安全信息,及时通过微信、广播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宣传、预警,科学引导分流;协调配合交通、质监、体育等部门,对索道、缆车、漂流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项目一律关停;监督旅行社重点做好旅游团队行程安排、租用合法旅游车辆、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主动规避风险,错时错峰出行;指导旅游景区制定和完善游客流量控制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显著位置公布最大承载量和相关应急措施,在人员密集场所安排专人进行疏导,严防拥堵、踩踏事件发生;指导旅游星级饭店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和特种设备检修等工作。

三、强化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安排并检查旅游企业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信息迟报等现象发生。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认真履责,及时准确掌握本辖区旅游动态,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完善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按照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省旅发委应急值班电话:0351—7325000)。

 

 

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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