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手机兼职,工资日结”“只需两部手机就能轻松赚钱”……当你看到这些信息要小心,有可能会沦为电信诈骗的“帮凶”。10月26日,记者从晋源区法院了解到,该院少年法庭接连受理了多起未成年人通过“手机口”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件,对此法官提醒青少年人,切勿贪图小利以身试法。
随着“断卡”行动深入推进,境外诈骗分子为了解决来电归属地问题,“手机口”诈骗应运而生。什么是“手机口”诈骗?就是“两个手机一条线”,利用一条音频数据线连接两部手机或同时把两部手机免提打开,一部手机通过网络软件与境外的诈骗人员联系,另一部手机用来拨打国内被害人的电话,实现语音中转。
17岁的小凯(化名)听朋友介绍有个零投入、零门槛,在家也能赚钱的项目。抱着“日赚千元”的想法,明知上线在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情况下,小凯依然按照对方指令,利用两台手机,同时打开扬声器,其中一台手机用于登录QQ与上家进行语音通话,另一台手机用来打给国内受害人。通过QQ语音通话的功能,实现语音中转,成功掩饰诈骗电话归属地,使诈骗分子可以直接与国内受害人通话,进而实施诈骗行为。案发后,晋源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凯等未成年人10个月到3年以上的不等刑期。
晋源区法院少年法庭刘婧法官提醒广大青少年,切勿贪图蝇头小利以身试法,绝对不能代他人转接诈骗电话,以及租售手机卡、银行卡等行为。“广大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在孩子使用两部手机操作或下载登录陌生软件时,要提高警惕,如若遇到此类行为,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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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