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为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做好失业保险基金事前防控,对市本级参保单位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采取企业自行申请的方式进行,暂不能批量核定。
具体操作步骤是:企业开通失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平台,目前已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自动开通失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平台,未开通的企业自行申请线下开通;企业登录失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平台后,通过“扩岗补助申领”模块线上申请,或企业登录“学信网”,在“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或“零散查询”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线下提供纸质资料。线下受理窗口在社保中心A22、A23窗口。
按政策要求,2023年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止到12月31日,即一次性扩岗补助核定期限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