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拒执”庭审 现场接受教育

旁听“拒执”庭审 现场接受教育

发布日期:2024-07-23 来源:太原晚报 浏览量:1041

  为切实加大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7月18日,清徐法院组织部分被执行人旁听了一次“拒执”庭审,并在庭审后集中约谈这些被执行人。

  被告人赵某某与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审理后清徐法院依法判决由赵某某偿还赵某共计204000元。判决生效后,由于被告人未按生效的判决书履行义务,原告向清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在执行过程中,赵某某同申请执行人赵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但赵某某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部分后便不再履行,赵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而赵某某也因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被司法拘留15日。

  经查,赵某某的两个微信交易记录,自2020年以来,年均交易支出在80万元以上,完全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清徐法院以赵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立案侦查期间,赵某某自愿履行判决,已支付赵某230000元,并取得谅解。

  被告人赵某某对法院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赵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赔偿谅解情节,清徐法院依法当庭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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