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循序渐进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观念,持续推动法律宣传教育活动落地生根。9月5日,万柏林法院发布消息,该院在万柏林区第三中学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100余人旁听庭审。
万柏林区检察院指控,2021年10月,被告人陈某通过微信、蝙蝠等手机软件联系电诈嫌疑人,在对方承诺过账金额5%的好处费后,将自己名下的4张信用卡、手机、账户交易密码交由电诈嫌疑人使用。2021年10月10日至10月11日,被告人陈某4张信用卡合计流入不明资金共计335247元,其中涉及电信诈骗的资金共计177299元。万柏林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万柏林法院法官对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普法宣传,并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通过案例让学生明白出租、出借本人银行卡可能致使触犯法律,导致他人利益受损后果严重,另外提醒同学们谨防误入“电信诈骗”陷阱,从源头上避免电信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