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电费起争执,动手伤了人;货车转弯碰倒电动自行车,导致骑车人受伤死亡……8月8日,尖草坪区检察院在新店村村委会召开听证会,对4起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通过“上门听证+以案释法”方式,将普法宣传送到群众家门口。
因是否应该收取50元电费问题,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与受害人发生矛盾,进而演变成动手打架,造成一人轻伤,后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但两家人心中均有心结。
犯罪嫌疑人霍某某驾驶轻型封闭式货车沿尖草坪区某路口向西左转弯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受害人发生碰撞,造成受害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认定,霍某某承担全部责任,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赔偿死者家属并取得谅解。
犯罪嫌疑人郑某某虚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报名及包过的事实,骗取受害人李某8500元,实际未给受害人办理驾驶证考试事项,将赃款挥霍。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郑某某赔偿李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犯罪嫌疑人韩某某驾驶轿车沿迎新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路口时,与由东向西沿人行横道线边缘推车步行的受害人张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后张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韩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犯罪嫌疑人韩某某赔偿死者家属并取得谅解。
尖草坪区检察院受理上述4起案件后,根据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较好、自首、积极赔偿等情节,依法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同时,该院未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决定开一场“家门口”听证会,以案释法,向犯罪嫌疑人及村民普及了法律知识,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以及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听证员就案件相关情况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提问,从法理、情理、乡村习俗等多角度发表意见,积极劝导双方互谅互让。犯罪嫌疑人深刻反省自身行为,表达了真诚的歉意,均承诺今后一定做守法公民,与邻里和睦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