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省政府《关于山西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发布。作为山西黄河流域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规划》提出,统筹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保障国家能源与粮食安全,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山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更好支撑山西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实验区。
《规划》强化国土空间安全底线。其中明确:到2035年,山西黄河流域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991.7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25.47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44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3267.44平方千米以内。
在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方面,《规划》提出,深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动沿黄流域、汾河流域、沁河流域、涑水河流域协同发展,增强区域整体竞争力和综合承载力,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上下游和左右岸等区域的协同联动,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筑牢华北地区重要绿色生态屏障,高水平建设黄土高原生态综合治理示范区、资源型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引领区,构建内陆开放合作新高地。
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布局。巩固汾渭平原农产品主产区和吕梁山、太行山等特色农区建设,拓展有机旱作现代农业发展空间,保障黄河流域多样化农产品供给,因地制宜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科学优化村庄布局,支撑乡村振兴。推进水源、山脉、森林、草原、湖泊、湿地等系统保护修复,将上下游、干支流、水上岸上、点源面源作为一个整体综合治理,加强太行山、吕梁山、太岳山—中条山重要生态屏障修复,推进黄土高原塬面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强化沿黄流域、汾河流域、沁河流域和涑水河流域的重点区域空间管控引导,改善生态服务功能。
在此基础上,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推动沿汾生态经济带优化人口、资源、产业配置,推动区域整体统筹产业链、供应链布局,依托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