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岁重阳,今又重阳。山西博物院珍藏的一件北魏木雕鸠鸟,以无声的纹理,诉说着千年前与重阳节敬老传统深深交织的历史故事。这件出土于山西大同东郊、属于北魏永平元年(508)元淑墓的随葬品,虽仅长7.4厘米、高3.7厘米,尾部还留有岁月残缺的痕迹,却是解读北朝礼制文化与民族融合的珍贵钥匙。
木雕鸠鸟的工艺细节,藏着古人的巧思与深意。工匠以细腻手法在其头颈至背部雕刻出鱼鳞纹嵌套细线,边缘环绕连珠纹,让坚硬的木料生出柔软的羽毛质感,仿佛这只鸠鸟仍能振翅欲飞。而腹下直径1厘米的椭圆銎孔,明确揭示了它的实用功能——杖首饰件,是古代“王杖”顶端的装饰。在汉代以来的中原文化中,鸠鸟是敬老的象征,《后汉书》便有“年七十者,授之以王杖……王杖长九尺,端以鸠鸟为饰”的记载,因鸠鸟“不噎”的特性,被赋予护佑老人饮食安康、福寿绵长的寓意。
这件小小的木雕,更实证了北魏鲜卑政权对汉制“王杖礼”的吸收与推行,是民族文化交融的生动见证。北魏由游牧的鲜卑族建立,孝文帝拓跋宏亲政后,以“全盘汉化”推动改革,其中便包括对中原礼制的借鉴。北魏太和二十年(496),孝文帝下诏明确向“三老”群体赐赠鸠杖的礼仪,将中原尊老传统纳入国家礼制体系。“三老”是古代掌管教化的乡官,代表着社会伦理秩序,向其赐鸠杖,既是对老者的尊崇,也是鲜卑统治者借中原礼制巩固统治、凝聚民心的智慧之举。
值得关注的是,与“王杖礼”推行同期,《北魏律》创新性地将“存留养亲”制度入法,形成礼法互嵌的治理范式。所谓“存留养亲”,即若罪犯家中有年迈、重病且无其他亲属赡养的父母或祖父母,可暂时免除刑罚,待赡养老人终其后事后再执行,这一制度正是将中原“孝亲”伦理与法律条文深度结合的产物。从赐鸠杖的礼制实践,到“存留养亲”的法律创新,鲜卑政权以制度为桥梁,将游牧民族的治理经验与中原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相融合,木雕鸠鸟作为“王杖礼”的实物遗存,恰是这一历史转折的见证者,标志着游牧民族法制汉化的重要进程。
千年来,重阳节的习俗在岁月中流转,敬老的内核从未改变。北魏木雕鸠鸟是工艺之美与礼制精神的结合,更是鲜卑族与汉族在文化碰撞中相互吸纳、共同发展的缩影。今天的我们或许能从这件文物中读懂:敬老不仅是流传至今的民俗,更是跨越千年、连接多民族的文化基因。
如今,这件木雕鸠鸟仍在山西博物院向世人展示着北朝的历史图景,它让我们看到,不同民族的文化交流并非单向的同化,而是双向的融合与共生。这份藏在文物里的敬老传统,也将在多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中,继续焕发生机。